會騎≠能騎,桑植交警整治未成年人違規(guī)騎行
2025-03-31 10:49:48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陳嘉曼 | 點擊量:1035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嘉曼)學生道路交通安全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幸福。桑植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緊密圍繞事故預防 “減量控大” 以及全市中小學生安全守護行動工作要求,全力開展未成年人違規(guī)騎行摩托車、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為的教育整治行動。
交警大隊依據(jù)學校周邊道路狀況以及學生上下學的出行特點,科學部署警力。安排護校崗執(zhí)勤人員于校園門口及周邊實施定點查控,其余值班人員則在學生上下學的必經(jīng)路口、路段開展不定時巡邏。行動重點瞄準未成年人無證駕駛、追逐競駛、飆車炸街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。在查處過程中,對于涉事違法人員,交警不僅依法依規(guī)處理,還耐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同時積極聯(lián)合教育部門,著力提升學生與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。
自 2 月 24 日行動開展以來,成效顯著。交警部門共查處學生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40 余起,教育人數(shù)達 60 余人次。接下來,交警部門將持續(xù)聯(lián)合相關部門,進一步加大對學生違規(guī)騎行的整治查處力度,攜手學校強化管理,充分發(fā)揮監(jiān)管職能,全力營造 “平安校園” 環(huán)境,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 “涉學” 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桑植交警特別提醒:騎行自行車上路,騎車人必須年滿 12 周歲;駕駛符合國家標準、有腳踏騎行裝置的電動自行車,需年滿 16 周歲,且騎行時務必佩戴好頭盔、護膝等安全裝備;未滿十八周歲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者,嚴禁駕駛電動摩托車、電動輕便摩托車、摩托車、小轎車等機動車。廣大學生及家長務必嚴格遵守,共同守護出行安全。
責編:王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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